寻乌微生活

搜索
查看: 7464|回复: 0

[橙乡杂谈] 寻乌县:探索稀土生态司法保护机制,开展补植复绿工作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12-13 10:13:41|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7年1月,张某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民工擅自在寻乌县文峰乡上甲村柯树塘大斜里一集体山林里采用原地浸矿的方式非法开采稀土,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为人民币二十七万余元

该院受理后,在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的同时,还安排干警与林业部门工作人员一道前往案发现场调查核实植被、山林被损害的情况,在林业司法鉴定作出重新造林费用后,该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同时,让张某某支付生态修复费的诉讼请求也得到了法院支持,目前,张某某已支付了生态修复费用,该款已用于生态修复工作中



吃喝玩乐 | 生活资讯

尽在寻乌微生活公众平台

[本内容可在个性签名中修改]


发表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

精选推荐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客服中心 官方QQ群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