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丨以下黄标车及老旧车车辆被淘汰,禁止上路行驶
公告各位车主: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赣府厅字75号《江西省2016年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方案》及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赣市府办字79号《关于下达2016年度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任务的通知》下列车辆属于达到强制淘汰黄标车,截至2016年7月31日止,机动车已过检验有效期,现公告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作废,并强制办理注销登记。牌证公告作废后,下列车辆禁止上路行驶,一旦查处,按驾驶报废车辆处罚并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特此公告 寻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6年8月3日附:车牌号码小型汽车:大型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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