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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新闻] 招聘啦!初中以上学历,年龄55周岁以下可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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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0 09:31:52|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月17日,寻乌县人民政府印发《寻乌县公开购买农民果业技术推广员技术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开招聘83人
只要
初中以上文化
55周岁以下
都可以报名
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购买服务原则

1.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注重实践经验,群众认可的原则;

3.坚持签约、使用、管理三统一的原则。

二、购买服务期限和费用

服务期限一年。

服务费用:每人每年服务费18100元(其中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00元)。支付方式为每月1200元/人,余额部分根据年终服务成效考核后再行结算。

三、服务人员应符合的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热爱农技推广服务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群众口碑好。

3.具备果业方面相关生产技术理论知识,有熟练的生产技能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4.具有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思维活跃,能快速接受新知识、新理念,并具备一定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能力及农技推广方法,群众乐于接受,认可度高。常年在服务区域内从事与果业产业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外出务工。

6.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被判处刑罚或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限制期限的,以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公安、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处理或未整改到位的。

四、报名、选用程序

1.自愿报名或组织推荐(2018年3月19-23日)。有服务意向的人员可在2018年3月23日前到县果业局办公室领取(行政中心302室,联系电话:2845531)并填写《寻乌县农民果业技术推广员报名表》;

2.考察考核(2018年3月24-28日)。县果业局根据报名情况会同相关乡(镇)对报名人员进行考察;

3.专题研究(2018年3月29-30日)。县果业局根据考察结果,召开专题会议择优确定人选;

4.签订服务协议(2018年4月30日)。拟选人员经县果业局培训并试用一个月后,合格者与县果业局签订正式服务协议;

5.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可优先签订服务协议。

五、服务内容及区域

(一)服务内容

1.围绕“柑橘为主、多元发展”的发展战略,做好果业产业发展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

2.协助县果业局做好果业技术的示范推广工作,开展村级技术培训,传播果业科技知识,灌输管理先进理念。

3.协助做好柑橘苗木的调运及监管工作,对服务区域内农民种植的苗木做好源头登记,发现大田露天育苗和外来“无证”苗木要及时如实向上报告。

4.负责果树病虫害调查,监测柑橘木虱和其他病虫害的发生动态和发生情况,并上报乡(镇)果茶站和县果业局;负责当地农情、灾情、以及果品生产和供求信息的收集、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

5.协助县、乡两级抓好标准化生态示范园的选址工作,并全程做好示范园建设的跟踪服务工作。

6.配合县级技术人员、乡(镇)果技员开展技术指导,负责对果农进行柑橘黄龙病等病虫害综合防控的技术指导;协助县、乡(镇)、村级做好柑橘黄龙病病树普查和核查工作。

7.协助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及时掌握贫困户的果业发展需求和服务需求,重点解决贫困户的技术难题。

8.关注果品生产安全,教育群众杜绝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及不明成分药剂,做到不早采、不染色。

(二)服务区域

根据各地果业产业发展现状、条件、规模,科学划分服务区域。

六、管理考核

农民果业技术推广员由县果业局负责管理和绩效考核,服务期内接受县果业局工作安排和业务培训,完成所辖服务区内的各项工作任务。服务期限内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县果业局可按《寻乌县农民果业技术推广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终止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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