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微生活

搜索
查看: 5307|回复: 0

[特别播报] 注意啦!寻乌县各领域行业整治公告来了!速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8-15 11:00:35|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县委宣传部、公安局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基层建设领域行业整治的公告

105927hcpecfrgvlcgrup3.jpg

2020年是扫黑除恶行业整治的重点年。为扎实推进基层建设领域行业整治,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现将基层建设领域行业整治工作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1.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村(社区)“两委”选举,以违规违法手段当选村(社区)“两委”成员或扶植代理人等问题。

2.“村霸”和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混入村(社区)干部队伍以及黑恶势力、宗教势力干扰渗透基层政权等问题。

3.破坏村(居)基层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把持、干预、插手村级公共事务,以违规违法手段恶意竞标,非法占地、强揽工程、侵吞霸占挪用村集体资源资金资产等问题。

4.利用宗教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5.农村社会治理不规范,矛盾纠纷、风险隐患突出等问题。

二、举报方式

敬请广大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基层建设领域行业乱象。对于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人身安全,将实行严格保密和保护措施。感谢您对扫黑除恶基层建设领域行业整治的参与、支持、监督。

举报电话:寻乌县委组织部:0797—2843510

寻乌县民政局:0797—2830308

寻乌县农业农村局:0797—2845052

寻乌县公安局:0797—2852049

中共寻乌县委组织部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层组织建设组

2020年8月10日

寻乌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信息网络领域

行业整治的公告

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根据“行业清源”要求,由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牵头,在全县范围开展扫黑除恶信息网络领域乱象整治行动。现将整治重点公告如下:

1.利用信息网络散布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等突出问题;

2.利用信息网络强迫交易,索取公私财物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破坏社会秩序、寻衅滋事等突出问题;

3.利用网络辱骂、诽谤、恐吓、威胁他人等突出问题;

4.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套路贷”、高利放贷、非法讨债、暴力传销、“黄赌毒”和诈骗等违法犯罪等突出问题;

5.相关企业及网站内部管理不严格、不落实,导致为信息网络黑恶违法犯罪提供网络服务等突出问题。

敬请广大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信息网络领域行业乱象。对于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人身安全,将实行严格保密和保护措施。感谢您对扫黑除恶信息网络领域行业整治的参与、支持、监督。

举报电话:寻乌县委宣传部:0797-2843753

寻乌县公安局:0797-2852049

举报邮箱:xwxwxb2016@163.com

中共寻乌县委宣传部

寻乌县公安局

2020年8月11日



文广新旅局




扫黑除恶社会治安领域行业整治公告

105928cgi0vbvbbjuq00mi.jpg

为推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进一步解决易滋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治安突出问题,持续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现将社会治安领域行业整治公告如下:

1.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社会治安乱点;

2.严厉打击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3.出租房屋管理不规范滋生违法犯罪问题;

4.刑满释放人员、前科劣迹人员重新违法犯罪问题、失业、无业人员拉帮结派或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等问题。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举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举报人必须实事求是,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假借他人名义举报。

寻乌县公安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经举报查实侦破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方式:

寻乌县公安局扫黑办:110或0797-2852049

寻乌县公安局扫黑办电子邮箱:xwgashb@163.com

寻乌县公安局扫黑办通讯地址:寻乌县长宁镇广场路5号公安局三楼扫黑办。

寻乌县公安局

2020年8月10日

寻乌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文化和旅游领域乱象整治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持续保持文化和旅游行业乱象整治的高压态势,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将开展扫黑除恶文化和旅游领域整治重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1.未经许可非法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

2.娱乐场所采取暴力、威胁、敲诈等手段,强迫消费者消费等违法行为;

3.娱乐场所存在卖淫嫖娼及其他色情服务、赌博、吸食注射毒品、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黄赌毒情形的违法行为;

4.经营性演出市场囤票、炒票、高价垄断或者欺行霸市行为等问题;

5.在旅游景区以暴力或者胁迫手段强行带路、揽客、导游、介绍食宿,强迫游客消费等;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欺行霸市、收保护费、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

6.旅游景区周边停车场自定标准、超标准强行收费等问题;

7.旅游“黑社”未经许可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违法行为;

8.旅游“黑导”无导游证从事导游业务,宣传虚假信息,强迫、诱骗购物消费,威胁辱骂甚至恐吓、殴打游客,擅自安排收费项目等问题;

9.旅游“黑车”无资质运营、欺客、中途拒载、围堵威胁游客等违法行为;

10.旅行社通过发布虚假广告、不合理低价游、零负团费等方式恶意竞争;不签订合同、未经游客同意转团拼团、擅自变更行程、超范围经营;旅游行程中强迫、诱骗游客购物等违法行为;

11.工程建设中破坏文物,或者未经许可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等违法行为;

12.非法从事文物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

13.调查处理违法行为时,当事人组织、参与煽动闹事,抗拒、阻碍执法等违法行为;

14.有违法违规记录、举报线索指向较多和具有出版物印刷复制能力的印刷复制企业,盗版、盗印、销售等政治类、淫秽色情出版物等违法行为;

15.“假记者、假记者站、假新闻、假报刊”等各项违法活动等违法行为;

16.未经许可非法从事电影放映活动等违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

县文广新旅局举报电话:0797-2836350、12318。

邮箱 :xwxwgxlj@163.com。

邮寄地址:寻乌县文化馆大楼四楼文广新旅局办。

寻乌县文广新旅局

2020年8月10日




交通运输局





寻乌县关于开展交通运输领域行业整治公告


2020年是扫黑除恶行业整治的重点年。为扎实推进基层建设领域行业整治,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现将交通运输领域行业整治内容公告如下:

1.车站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等违法行为;

2.交通客运领域控制路线、垄断客源、运输服务、“黑车”非法营运及暴力抢客、拒载超载等违法行为;

3.为获取不正当利益,通过非法聚集阻碍、滋扰等影响公共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

4.货运物流领域强迫交易、肆意收费、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

5.公路治超领域冲闯公路治超站点、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

6.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围标串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欺行霸市、垄断材料供应、恶意阻工、暴力讨费等违法行为;

敬请广大社会群众积极检举揭发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涉嫌黑恶乱线索,对征集的问题线索我们将认真核查、及时协调督促相关方面依法办理,并为检举人实行严格保密和保护措施,依法保障检举人的合法权利。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寻乌县交通运输局:0797-2830766

寻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797-2851908

寻乌县公安局:0797-2852043

寻乌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8月11日




农业农村局





关于在全县开展扫黑除恶农业农村领域专项整治的公告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实现之年、收官之年,根据中央、省、市、县的统一部署,按照“行业清源”要求,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决定在全县开展扫黑除恶农业农村领域乱象整治行动,现将整治内容公告如下:

1、解决农村、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社会治安环境复杂问题;

2、整治垄断、侵吞、霸占、挪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等行为;

3、整治盗伐、滥伐林木等问题;

4、整治垄断、侵占、霸占、强买强卖国家、集体或个人山林等资源等行为;

5、整治哄抢、偷盗林产品等行为;

6、整治强揽农村建设工程等行为;

7、整治侵占、滥捕、过度开发渔业资源等行为;

8、整治农资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行为;

9、整治私屠滥宰、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违法违规收购屠宰销售病死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违禁物质等行为。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农业农村领域涉嫌黑恶犯罪线索,举报地址:寻乌县长宁镇岳家庄大道40号3楼,举报电话:0797-2845052,举报邮箱:jxxwnlj@126.com。

特此公告

寻乌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10日



金融工作局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金融放贷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为扎实开展好金融放贷领域行业整治工作,整治本行业乱点乱象,现将金融放贷领域行业整治的重点内容公告如下:

1.采取威胁、恐吓、跟踪滋扰、暴力伤害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讨债公司”“调查公司”“地下出警队”乱象行为。

2.利用互联网平台或私营金融机构从事违法金融业务、高利放贷行为。

3.以“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的非法高利放贷行为。

金融放贷领域突出问题欢迎广大社会群众积极举报金融放贷领域涉嫌黑恶犯罪线索。

寻乌县金融局扫黑办地址:寻乌县财政大楼206办公室

邮编:342200

举报电话:0797-2808812(正常上班接听)18179729090(全天24小时接听)

举报邮箱:xwxjrj@163.com(全天24小时接收)

特此公告

寻乌县金融工作局

2020年8月10日




自然资源局





寻乌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自然资源领域专项整治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全面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健全自然资源领域各类乱象问题整治制度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现将自然资源领域行业整治内容公告如下:

1.在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过程中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强迫被征收人搬迁、降低搬迁补偿标准,或者组织、煽动村(居)民采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非法手段抵制、阻碍征地拆迁等行为;

2.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过程中,越界开采、以探代采,未经批准勘查、开采、破坏矿产资源,乱占、滥用、破坏山林及耕地等违法行为;

3.违规围垦、填埋、占用湿地,擅自永久性排干湿地或截断湿地水源,在湿地内擅自挖沙、取土、非法采矿,违规向湿地排放污水,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等问题;

4.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泡游通道,非法捕猎野生动物,采集野生植物,违规在湿地内放牧、耕种、养殖、捕鱼等行为;

5.违规在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内修建各种设施、巧立名目违法违规开发破坏湿地资源等行为;

6.在土地整治、旧村改造、矿山环境治理、生态环境修复等项目招标中恶意竞标围标、强揽工程等非法行为;

7.擅自变更项目建设规模、规划设计和调整投资预算,不按规划审批建设内容实施建设等问题;

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等出让、转让、出租过程中恶意竞标围标、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

举报方式:寻乌县自然资源局

扫黑办地址:寻乌县国土大楼306室

邮编:342200

举报电话:0797-2847779

举报邮箱:xwxgtzyj@126.com

特此公告

寻乌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10日




卫生健康委员会





寻乌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卫生健康领域乱象整治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行业清源”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扫黑除恶卫生健康领域乱象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整治重点

1.重点围绕解决暴力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以非正常手段或过激行为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侮辱、恐吓、伤害医护人员人格尊严及生命健康,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医闹”“医赖”等问题;

2.活跃在医疗机构及其周边,诱导患者就医,强买强卖、欺诈群众的“医托”“号贩子”等问题;

3.医疗机构违规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影响刑事责任认定等行为;

4.特定时期哄抬医疗防护用品价格、制假贩假、囤积居奇,牟取非法利益等问题。

二、举报方式

请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卫健委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举报电话:0797-2843142

举报邮箱:xwwsjyz@163.com

邮寄地址:寻乌县长宁镇长宁街7号县卫生健康委216室

寻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10日




教科体局





寻乌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教育领域行业整治工作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全县教育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力整治教育领域行业乱象,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现将教育领域行业整治工作公告如下:

1.严厉打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盘踞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和传销组织;坚决查处校园暴力犯罪和侵害学校师生的盗窃、抢劫、抢夺等侵财性犯罪;从严从重惩处拉拢、教唆和威逼利诱未成年人从事违法犯罪的行为。

2.全力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依法查处校园及周边存在的违法违规经营的“黑车”、网吧、酒吧、电游室、出租屋、旅店、音像图书店、饮食摊点、违章建筑,以及容易滋生“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歌舞娱乐、洗浴按摩等场所;依法清缴含有淫秽色情、暴力恐怖、校园欺凌、自杀自残、邪教迷信等内容的图书、游戏软件、音视频存储卡;依法取缔校园周边无证照出版物销售店档、游商地摊及盗印教材教辅的打字复印店。

3.全面治理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依法查处校车或社会营运车辆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乱象,严查严纠使用报废拼装车辆、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营运接送师生行为;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消防电气、交通(校车)、设施设备、饮食饮水、卫生疾控等安全隐患;加强管控校园及周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人员、情绪和行为偏执人员等高危人群。

4.依法化解涉校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因学生非正常死亡、征地拆迁、工程款结算等易引发社会人员干扰学校正常秩序的矛盾纠纷;认真调处学校内部因后勤管理服务、教师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等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5.全面落实学校内部安防措施。建立健全学校治安保卫机构,配齐配强保卫人员和防范设施设备;加强学生宿舍、教学楼、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和校内治安巡逻;严格门卫登记、证件核查和车辆查验制度;严格学生请销假、宿舍管理等制度,预防和减少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结合季节特点、区域特征、学生层次,组织学生参加防火、防爆、防灾、防恐等应急演练,切实提升事故应急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防灾避灾能力。

6.规范民办学校、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管理。对具备校舍、人员、安全等条件的,引导其完善设施设备,并予以办理证照;条件简陋且拒不配合整改的,依法采取关停取缔等措施予以处置。引导学生及其家长选择手续完备、设施安全、管理规范的托管机构入托,为托管学生创建安全、舒适的良好环境,依法维护学生权益,确保中小学生健康安全成长。

7.预防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保护为要、法治为基的工作原则,有效遏制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校园欺凌暴力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身心健康。

8.防范和打击“套路贷”“校园贷”活动。结合当前电信诈骗、非法网络借贷、校园贷案件的特点,开展防范打击“校园贷”“套路贷”宣传教育活动,加大“校园贷”线索排查力度,严查银行以外的放贷机构和非法贷款广告进入校园行为。

敬请广大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教育领域行业乱象。对于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人身安全,将实行严格保密和保护措施。感谢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教育领域行业整治的参与、支持、监督。

举报电话:0797—2831032

寻乌县教科体局

2020年8月10日




水利局





扫黑除恶水利领域行业整治公告


2020年是扫黑除恶行业整治的重点年。为扎实推进水利领域行业整治,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及水利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将水利行业整治内容公告如下:

一、整治任务

1.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开采、滥开滥采、垄断经营、强买强卖河道砂石等违法行为;

2.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煽动群众闹事、围标串标、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欺行霸市、垄断材料供应、暴力讨费等行为和在征地拆迁、移民安置中恶意阻扰、敲诈勒索、侵吞挪用补偿款等行为以及破坏水利工程及其设施等乱象行为;

3.在河湖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非法围湖造地、非法侵占河湖岸线、非法买卖滩涂、非法取水破坏水库水环境等乱象行为;

4.在水利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暴力抗法、干扰执法及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等乱象行为;

5.在水事纠纷调处过程中存在的采取非法手段恶意挑唆、暴力威胁、干扰破坏、聚众闹事等乱象行为;

二、线索提供方式

寻乌县水利局扫黑办地址:寻乌县行政中心3楼339室邮编:342200

举报电话:0797-2830179

举报邮箱:2781937988@qq.com

欢迎广大社会群众积极提供水利行业领域涉嫌黑恶乱线索,对征集的问题线索我们将认真核查、及时协调督促相关方面依法办理,并为提供者严格保密,依法保障提供者的合法权利。

特此公告。

寻乌县水利局

2020年8月10日




生态环境局





关于在全县开展扫黑除恶生态环保领域乱象整治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我县生态环保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决定开展扫黑除恶生态环保领域乱象专项整治,现将整治重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1、生态环境项目招标过程中恶意竞标、强揽项目,逼迫他人接受限定条件退出竞争,或者恶意投诉、寻衅滋事,干扰正常招标秩序,逼迫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转包等问题。

2、以威胁、恐吓等手段强揽、垄断环评、生态环境验收、环境监测、监控、生态环境工程设计等生态环境技术服务、生态环境工程施工等问题。

3、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非法垄断机动车排放检验市场等生态环保领域突出问题。

4、抗拒、阻挠生态环保执法检查活动,顶风作案、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社会群众积极提供生态环保领域乱象问题和涉嫌黑恶乱线索,对征集的问题线索我们将认真核查、及时协调督促相关方面依法办理,并为提供者严格保密,依法保障提供者的合法权利。

地址:寻乌县岳家庄大道95号生态环境局一楼扫黑办

举报电话:0797-2831312

举报邮箱:xwhbj@163.com

寻乌县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10日





民政局





关于在全县开展扫黑除恶民政民生领域乱象整治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好我县民政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民政民生领域行业整治的重点内容公告如下:

1.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村(社区)“两委”选举,以违规违法手段当选村(社区)“两委”成员或扶植代理人;“村霸”和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混入村(社区)干部队伍以及黑恶势力、宗教势力干扰渗透基层政权;破坏村(居)基层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把持、干预、插手村级公共事务,以违规违法手段恶意竞标,非法占地、强揽工程、侵吞霸占挪用村集体资源资金资产;现任村干部煽动蛊惑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等问题。

2.违规乱建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天价墓、豪华墓、活人墓,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格位;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存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3.成立非法社会组织或披着合法社会组织外衣,从事违法活动;行业协会商会涉企乱收费行为。

4.养老机构非法集资的犯罪行为,虐待老年人的恶劣行为,“养闹”行为。

5.插手民政惠民政策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向社会救助资金打歪主意、下黑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人情保、关系保”以及吃拿卡要、盘剥克扣等行为。

6.操纵、控制残疾人、未成年人及流浪乞讨人员行乞谋利行为。

7.干预行政区划调整和地名命名更名,地名命名和边界纠纷而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群体性械斗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

诚恳邀请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举报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举报人向寻乌县民政局扫黑办举报,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信件、上门或其他方式进行。

举报地点:寻乌县民政局,长宁镇江东大道27号

邮编:342200

举报电话:0797-2830308

举报邮箱:xwmz2007@163.com

寻乌县民政局

2020年8月10日





市场监督管理局





寻乌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市场流通领域

专项整治的公告


为加强全县扫黑除恶市场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打好行业专项整治“重点战”。现将扫黑除恶市场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1.暴力或“软暴力”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进行非法传销等问题;

2.各类商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经营、肆意收费、虚假标价、低标高结、制假售假、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虚假宣传、串通操纵、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市场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及背后存在涉黑涉恶问题。

二、整治内容

突出市场流通领域行业重点,开展“8+6”专项整治。开展打击市霸行霸、打击传销、食品保健品整治、药品化妆品整治、防控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登记注册、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打击医药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整治等8项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价格收费、民生领域计量、强制性产品认证、查处无照经营、打击虚假违法广告、打击农村假冒伪劣和“三无”产品等6个方面的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和法治营商环境,着力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

三、举报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提供市场流通领域涉黑涉恶、乱象线索,对征集的问题线索我们将认真核查、及时协调督促相关方面依法办理,并为提供者严格保密,依法保障提供者的合法权利。

寻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办:寻乌县岳家庄大道181号,邮编:342200,举报电话:0797-2830361,举报邮箱:xwxsgj@163.com。

寻乌县公安局:0797—2852049。

特此公告

寻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0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寻乌县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公告

根据全县开展扫黑除恶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要求,经研究,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征管办配合,面向全县开展工程建设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一、整治重点

1.整治违建强建乱象行为。

2.整治破坏、侵占住建领域公共设施等行为。

3.整治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虚假投标、围标、串标以及采取非法手段胁迫他人退出竞争、放弃中标等行为。

4.整治项目建设中强揽工程、强买强卖、恶意煽动阻工扰工等行为。

5.整治非法干预、阻扰渣土运输、倾倒等行为。

6.整治项目建设中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行为。

7.整治房地产市场“黑中介”,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业乱象。

8.整治“黑物业”,打击侵害业主权益、扰乱物业管理秩序等行为。

9.整治房屋征收领域暴力威胁、胁迫搬迁或煽动闹事等黑恶乱象等行为。

10.整治燃气企业非法经营、违规经营及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等行为。

二、线索提供方式

寻乌县住建局扫黑办地址:寻乌县行政中心131办公室

邮编:342200

举报电话:0797-2843471、19917978515

举报邮箱:xwjs2009@163.com

欢迎广大社会群众积极提供工程建设行业领域涉嫌黑恶乱线索,对征集的问题线索我们将认真核查、及时协调督促相关方面依法办理,并为提供者严格保密,依法保障提供者的合法权利。

特此公告。

寻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9日



来源:寻乌微生活综合自县融媒体


吃喝玩乐 | 生活资讯

尽在寻乌微生活公众平台

[本内容可在个性签名中修改]


发表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

精选推荐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客服中心 官方QQ群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