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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播报] 关于开展廉政书画、摄影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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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 15:14:06|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开展廉政书画、摄影大赛的通知

省文化厅、市总工会、市妇联分别举办以“廉政”为主题的书画、摄影大赛,请参赛者于2017年5月10前将参赛作品电子文件发送“印象寻乌”QQ邮箱:3099057481@qq.com.由摄影协会统一冲洗提交参赛。



附一:

关于举办全省“倡廉风,扬正气”书画摄影作品大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文广新局,省群众艺术馆、省博物馆: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勤政、为民、务实、清廉之风,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思想境界、文化修养和艺术情操,营造文化系统忠诚担当、干净廉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江西省文化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举办以“倡廉风,扬正气”为主题的书画摄影作品大赛。

  一、活动宗旨

  不忘初心,继续前行,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以书画摄影的艺术感染力,促进廉政文化建设,传播廉洁理念,倡导清廉勤政,弘扬核心价值观,激发文化自信。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江西省文化厅

  承办单位:江西省群众艺术馆、江西省博物馆

  三、征稿要求

  1.作品内容及形式要求:弘扬新风正气,倡导廉政理念,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文化自信,具有时代感和正能量。书法作品主要内容为文化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和家风建设的相关诗词、警句格言(可参考附件一),字体不限;绘画作品主要以树核心价值观、倡廉洁之风、扬文化自信为题材,画种不限,突出教育性和警示性;摄影作品主要表达倡廉风、扬正气,修身养德、为民服务的精神。

  2.作品规格要求:(1)4尺横幅整张、4尺斗方、4尺对开横幅均可,不需装裱。(2)所有参赛书画摄影作品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处用铅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3)参赛作品可以是单幅作品或一组作品。

  3.征稿日期:2017年3月20日起至5月30日止。

  4.交稿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一经路37号江西省群众艺术馆视觉艺术指导中心。

  联系人:刘建荣   联系电话:86298521;15083526290

  5.特别说明:征稿结束后,将组织本省有关专家公平、公正、公开进行评选,拟评出书法、绘画、摄影一等奖各3名,二等奖各6名,三等奖各9名,优秀奖若干名,并举办优秀作品展。所有获奖作品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并由主办方留存展示,届时颁发获奖证书和收藏证书(附参赛作品著作权归属说明)。

  6.展出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7年6月15日—2017年7月15日

  地点:江西省博物馆三楼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及时组织所辖县(区)有关部门面向社会,广泛征稿,并遴选优质作品在征稿期限内报送承办单位。

  附件:[url=]1.文化系统党风廉政警示格言[/url]

     [url=]2.参赛作品著作权归属说明[/url]

  2017年3月16日


附二:

关于在全市妇联系统开展“廉政书画、摄影作品大赛”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妇联,市直(驻市)单位妇委会:
为贯彻落实市纪委机关和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赣州市第六届“廉政文化月”活动的通知》(赣市纪办字〔2017〕5 号)文件精神,在全市妇联系统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社会风尚,打造赣州妇联系统廉政文化建设品牌,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妇联系统开展“廉政书画、摄影作品大赛”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倡导廉洁扬正气·争做清白娘家人——赣州市妇联廉政书画、摄影作品大赛”。
二、活动安排
1.本次活动征集对象为妇联组织或女性个人的优秀廉政书画、摄影作品。截稿日期为2017年5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2.各县(市、区)妇联要精心组织基层妇联和广大女性参加本次活动,严把作品质量,每个县(市、区)妇联至少上报10件作品。
3.优秀作品供全市各级妇联组织用于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制作廉政公益广告等。市妇联将适时举办优秀作品展览,并积极向市纪委及有关媒体推荐。
4.本次活动主办方对入选作品拥有使用、宣传、展览权,无需再取得作者同意,不再另支付酬金。凡参加投稿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活动有关版权和创作要求的各项规定。
三、作品要求
1.稿件作品应为党的十八大后创作的,包括书法、绘画、摄影等3类能够反映反腐倡廉的作品均可。
绘画:油画、漫画和版画及其它作品的尺寸不超过120cm×120cm;国画要求尺寸不超过六尺宣纸。
书法:毛笔、硬笔书法皆可,竖式为主,字体不限,尺寸不超过六尺宣纸,不收手卷和册页。
摄影:要求铜版纸,尺寸不超过60cm×60cm。
2.所有作品在上交纸质的同时上交一份格式为JPG的电子版本,并且命名留下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
3.每位作者可投1-3件作品。作品不须装裱、装框,需在背面用铅笔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作者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4.作品要求原创,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如已发表的应说明,作品署名权归作者所有,若发生著作权或其他权利纠纷由作品报送单位或个人负责。
5.本次征集不收任何费用,同时参赛作品一律不退还。
四、评选办法
1.本次活动作品成绩由市总工会组织的专家评审组决定,评审专家组由5人组成,将对上报作品进行严格评审。
2.经过专家评审作品后,对获奖作品给予一定奖金,同时颁发奖励证书,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一等奖3名,奖金800元/名;
二等奖6名,奖金600元/名;
三等奖12名,奖金300元/名;
优秀奖若干名,只颁发奖励证书。
五、展览工作
获奖的作品将在赣州市工青妇廉洁文化教育馆(市总工会、团市委和市妇联合办)进行集中展示。
六、其他事项
作品报送地址:市妇联组织部,电子版报送邮箱:[url=]gzsflzzb@163.com[/url],联系人刘爱琴,电话8391950、15579791866;钟小江,18720955832。


附件三:

关于在全市工会系统开展“廉政书画、摄影作品大赛”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赣州经开区总工会、龙南经开区总工会,市直机关工会工委,市属基层工会,中央、省驻市产业、企业、院校工会:

为贯彻落实市纪委机关和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赣州市第六届“廉政文化月”活动的通知》(赣市纪办字〔2017〕5 号)文件精神,在全市工会系统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社会风尚,打造赣州工会系统廉政文化建设品牌,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工会系统“廉政书画、摄影作品大赛”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倡导廉洁扬正气·争做清白娘家人——赣州市总工会廉政书画、摄影作品大赛”

二、活动安排

1.本次活动征集对象为工会组织或职工个人的优秀廉政书画、摄影作品。截稿日期为2017年5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2.各县(市、区)总工会要精心组织基层工会和职工参加本次活动,严把作品质量,每个县(市、区)总工会至少上报10件作品。

3.优秀作品将入选赣州市总工会廉政文化作品库,供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用于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制作廉政公益广告等。市总工会将适时举办优秀作品展览,并积极向市纪委及有关媒体推荐。

4.本次活动主办方对入选作品拥有使用、宣传、展览权,无需再取得作者同意,不再另支付酬金。凡参加投稿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活动有关版权和创作要求的各项规定。

三、作品要求

1.稿件作品应为党的十八大后创作的,包括书法、绘画、摄影等3类能够反映反腐倡廉的作品均可。

绘画:油画、漫画和版画及其它作品的尺寸不超过120cm×120cm;国画要求尺寸不超过六尺宣纸。

书法:毛笔、硬笔书法皆可,竖式为主,字体不限,尺寸不超过六尺宣纸,不收手卷和册页。

摄影:要求铜版纸,尺寸不超过60cm×60cm。

2.所有作品在上交纸质的同时上交一份格式为JPG的电子版本,并且命名留下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

3.每位作者可投1-3件作品。作品不须装裱、装框,需在背面用铅笔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作者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4.作品要求原创,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如已发表的应说明,作品署名权归作者所有,若发生著作权或其他权利纠纷由作品报送单位或个人负责。

5.本次征集不收任何费用,同时参赛作品一律不退还。

四、评选办法

1.本次活动作品成绩由市总工会组织的专家评审组决定,评审专家组由5人组成,将对上报作品进行严格评审。

2.经过专家评审作品后,对获奖作品给予一定奖金,同时颁发奖励证书,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一等奖3名,奖金800元/名;

二等奖6名,奖金600元/名;

三等奖12名,奖金300元/名;

优秀奖若干名,只颁发奖励证书。

五、展览工作

获奖的作品将在赣州市工青妇廉洁文化教育馆(市总工会、团市委和市妇联合办)进行集中展示。

六、其他事项

1.活动咨询部门:市总工会办公室,联系人俞永宙,电话8215126、14707074378。

2.作品报送地址:市总工会宣教部,电子版报送邮箱:[url=]gzghxjb@163.com[/url],联系人肖文娟,电话8215131、18279717306。  

赣州市总工会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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