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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播报] “招兵买马”! 寻乌县检察院招聘3名检察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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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2 09:27:17|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劳动合同制检察(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

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工作踏实,服从命令,严守秘密

2

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中文专业(司法、公安学校毕业生不限专业)

3

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无残疾,裸眼视力1.0以上,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限寻乌籍


三、人员性质


所聘人员属劳动合同用工性质,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期满后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四、人员待遇


待遇:1500元/月,医疗、养老、人身意外保险约500元/月,单位负担部分由检察院额外缴交。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516-18日下午6点止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行政大楼407室)

3、须带个人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3张。

4、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名额。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检察院共同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笔试

1、领笔试准考证时间:2017年5月23日上午8:30至12:00。

2、笔试时间:2017年5月20日,地点:县城北新区(罗坝)小学。笔试分数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对象(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3、笔试内容:

①法律基础知识、②《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③寻乌县情、④作文

四、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参照公务员录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合并总成绩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政审

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用

聘用人员经报县政府同意后,由县检察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一年期劳动用工合同,享受规定待遇。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检察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7-2852578

寻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寻 乌 县 人 民 检  察  院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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